情人杜拉斯读后感(一)

  一个月前,因为杜拉斯的纪念日,我第一次下载了她的着名小说《情人》,昨天,下雨,读很久以前的那个故事,仿佛梳着小辫,戴着男式礼帽的白种女孩就在眼前,内心充满了叛逆和渴望。羸弱而敏感的男人第一次在轮渡上的靠近,紧张却不失老手的风范,是她的什么捕获了这个阔少,无从获知。最美妙的莫过于一次次学校外的等候,黑色的轿车分外显眼,车上坐着的男人内心充满孤独和渴望,她走过去隔着窗印上的吻充满挑逗和随意,却让车窗里的他忘了所以。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爱情,杜拉斯的文字犹如一个人的轻语低诉,很多时候没有时间的概念和逻辑条理,但是又恰恰是因为那样更加真实,在纷乱和肮脏的河内、沙沥、万隆,河水、轮渡、大雨贯穿整部小说,让人仿佛感到潮湿的雨季的那种悸动,两个特立独行的人因为孤独和人性的本能走到了一起,她的内心充满如同妓女般的幻想,在寄宿学校的卧谈中告诉同伴,希望自己经历一个个男人,而并不在乎这些男人的长相,这就是杜拉斯青春懵懂时期对性的认知,而他成就了她的幻想,比幻想更好的是他还是个有钱人。因为幻想的支撑,她成了这段关系里面那个理性的人,即将分别的时候的描述令人感动,他不再愿意与她做爱,因为“无法忍受与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在一起“,无论未来他们的感情走向何处,但是那一刻我相信他是爱她的,至少是珍惜吧,最后,杜拉斯乘船走了,回到法国求学,果真如她年轻时候想的一样,一次次在与男人的关系中寻找到创作的灵感,并最终成为一个着名的女作家,而这段最初的性爱经历却是在她70岁的时候才写了出来,那时候他已经去世了,小说是一份最真挚的怀念,也是送给他最好的礼物,因为这个男人始终爱着她,年老移居英国的他打电话说:无论地老天荒,我都始终爱着你。为何几十年的时间里,她都不去写第一次的相遇?我想,对一个女人而言,那已经成了内心最珍贵的回忆,无论后来有怎样的情感历程,初恋却是只允许自己一次次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慢慢回忆,细细品味,无须分享,不要确认,因为那只是属于自己最美好的经历。70岁时候的提笔是因为在他的去世里看到自己的未来,只有把那沉淀如醇酒的回忆变成铅字才能不朽。那一年雨季的万隆,他们是爱了吗?这个答案其实已经不言自明,没有那经年的回忆,无数次的汲取和过滤,怎么可能有50多年后那美到惊艳的《情人》。

  读完小说,终于在优酷上找到了好久以前的那部电影,第一次看到那么年轻的梁家辉,一如我读小说时想到的他的模样,一部打动内心的电影,第一次并排坐在车后座上的两个人,那传神的手与手的交流,已经让人不得承认梁家辉的表演纯熟,电影忠实于原着,让我再一次体味原着中的点点滴滴,30年代的汽笛让轮船走远,挥之不去的是绵延半个多世纪的回忆和记挂,爱穿越时空,在50多年后变成《情人》得以镌刻。


情人杜拉斯读后感(二)

  《情人》是玛格丽特。杜拉斯的作品,评述者说——《情人》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看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最根本、最隐秘的特质,催人深思。更有人对杜拉斯有这样的感想——把一些违反传统,分歧常规的感情写得这样自然,“必是出于大作家之手”此书中,女主角和男主角都没有表明名字,只有一两个无关事宜的人的名字,女主角16岁,她的情人——25岁。书的开头她就说自己已经老了,18岁,就老了,对比起她的16岁,她从外到内完完全全地老去了,甚至那颗狂热的心。这本书,有点儿童不宜。女主角整天想着杀人,杀她的母亲,杀她的兄弟,杀很多很多的人,唯独不想杀她的情人。她是个非常疯狂的少女,受母亲严厉的家庭条例,母亲对她大哥哥的偏爱,使她嫉妒愤懑,所以她想杀人,杀很多很多令她痛苦的人。在一次渡船的时候,她遇上富有的华裔少爷,他坐在一辆玄色的车子里,他跟她搭讪,邀请她到他的公寓。她下午逃课,到他的公寓里,他们***,在炎热的下午里***,外面世界的喧闹与他们的欢乐只隔一堵墙,就隔尽了,彻底隔绝。他们的关系那么隐秘,他们暗地里约会,却完全不觉得这有多么不见的人,他们坦然着。他的父亲不许他娶这个白人少女,他要回中国和一个已订婚的大家闺秀结婚。他们终极要离别,分开……书的最后,她的亲人没有被她杀死但也如她所愿地陆陆续续地死去了,痛苦的死去。他打电话给她,说他仍然爱她,一直都爱。但是,这份爱已经老了,老了很久很久。阅读《情人》,感觉有种色调,是黄昏金灿灿的色调,而且有点热和的感觉,即使看到她想杀人的时候,感觉也是那样,她要杀她的妈妈,由于她不爱她,她忽略她,她渴望她爱她多点,但是她不,所以她痛苦,想杀人。她那么可怜,渴求爱,对世间布满欲望,尤其是性欲。她虚荣,穿漂亮的衣服鞋子,戴男人的帽子,所以她才会留意到玄色车子上她的情人,出进高贵的的饭馆和情人的公寓。18岁的她并不老,只是她的心老了,或者说,欲望朽迈了。到她真的是老了的时候,她的情人告诉她,他还爱她。爱她什么呢?爱她精致的脸孔,爱她青春期的***,还是那场炎热下午的欢乐?他说爱,就是爱吧,爱这场得不到的爱,因为没有有缺陷所以渴求,所以永远地怀念,永远地深爱着。显然,这是悲剧。


情人杜拉斯读后感(三)

  不知是我看书少,还是它优秀,《情人都拉斯》是我第一次想一口气看完的书。

  按理说应先读杜拉斯的《情人》当作预习,从她的书中可以先了解她的性格和风格。但由于这本《情人杜拉斯》是写她的而不是她写的,是她真实生活的写照。据说她的人生经历比她的小说更离奇曲折,她的性格、生活和成就,传奇得令人发指…所以《情人杜拉斯》就更加吸引我。虽然知道《情人》其实也是她的自传式小说。

  很难想象一个二十七岁的男人,从读一个女人的第一本书开始,便完全迷恋于她,从此他的生命里没有亲人朋友,只有她和她的文字,他完完全全的属于她,除此之外不做任何事。那年她六十五。他们见面了。

  他去找她了,在7年疯狂的给她写信之后,她终于回复了,她同意见面了。他便留了下来,十六年,直到1996年3月3日,她走了,结束了…

  他们经历相爱、快乐、吵架、伤害、平淡,几乎无时无刻不在一起,我想支撑他们关系直到最后的,是文字,她的文字,她的书,就像作者说的:只有文字的真实。

  作者用了太多的重复句式,有时显得啰嗦,如“我留下了,我还是留下了,我就这样留下了…”,或许这种反复更能抒发作者强烈的情感。顺叙,插叙,倒叙…模模糊糊,反反复复,甚至到后面看得有点烦,就像他们亲密得让彼此厌烦,之后又重新来过。

  一方面,句式重复,叙述重复,逻辑混乱,有时叫人看不懂,有时就像在看作者的自言自语,或者胡言乱语。

  当然,谁都可以不用懂,因为这是他们的故事。(www.lizhi.com)

  另一方面我又着迷于他的痴狂,他不想且不做任何事,任何人都与他无关,从1980年以后他就只做一件事情就是和她在一起,就像她毕生都在写作直到临终。

  书读完后我知道卓越的人都是孤独甚至是癫狂的。我知道作家的心灵是纯净、感性、悲观且敏感的。我崇拜他们可以用毕生追求并执着于一件事,我也看到他们在单一生活中的愤怒和绝望。我知道不管是作家、心理学家、艺术家或是别的什么人,要保持心智不受困扰就要把幻想与现实分开,保持清醒的客观,避免走入疯癫状态;也知道真正好的作品就是忘我的人物合一,因为在杜拉斯的小说里,她就是故事,在杜拉斯的生活里,她就是小说。